高考成绩总分计算方式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总分构成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选考科目
- 首选科目: 物理或历史,满分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 - 再选科目
二、总分计算公式
总分 = 统一高考科目(450分) + 选考科目(300分)
例如:某考生语文140分、数学130分、外语120分,首选科目物理100分,再选科目化学80分、地理70分,则总分为:
$$
140 + 130 + 120 + 100 + 80 + 70 = 640 text{分}
$$
(注:实际总分需以当年具体赋分规则为准)。
三、注意事项
不同省份可能有差异,如上海采用“3+3”模式,总分660分。- 选考科目等级赋分规则为:每科成绩按比例转换为等差分数(如原始分100对应等级分40-100),差值3分。建议考生以当地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