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签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基本定义
回头签(Re-Entry Visa)允许持有原签证的外国人在签证有效期内离开泰国并再次入境,无需重新申请。分为单次和多次两种类型,有效期与原签证共享。
二、办理方式
在离开泰国时,可直接在机场办理返回签(需在签章处签字或盖章),通常有效期为1个月。
移民厅办理
需提前至泰国移民厅提交材料,如护照、原签证、回国证明等,流程较复杂且耗时较长。
三、使用规则
有效期与停留期: 与原签证同步计算,例如长期签证(如学生签)持有者,离开后再次入境仍受原签证剩余期限限制。 单次与多次
四、注意事项
若需延长停留期,需在原签证到期前46天至到期日办理续签,需提交成绩单、GPA等材料。
从缅甸等邻国乘飞机回国时,可免签停留,无需办理回头签;陆路返回则需使用。
五、适用场景
适用于短期多次往返,如旅游、商务、学习等,但需注意原签证类型是否支持多次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