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移民后的党籍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情况办理,具体如下:
一、停止党籍情形
1. 因私出国长期定居: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未返回的,一般停止党籍;
2. 因私出国定居:需提前向原党支部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停止党籍。
二、组织关系处理
1. 转移组织关系:因工作、学习、外出务工等离开原单位超过6个月且地点固定的,需开具介绍信办理转接手续;
2. 流动党员处理:若未转移组织关系,可保留原单位党籍,但需建立流动党员档案并参加组织生活。
三、恢复党籍条件
1. 回国定居:原则上不能自动恢复党籍,但可申请特殊批准;
2. 重新入党:符合条件的可重新申请入党。
四、注意事项
党籍与户口可独立处理,不强制跟随迁移;
所有手续需通过原党支部开具介绍信,逐级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