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优秀大学生的评定主要依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结合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社会贡献等多维度标准,具体流程和条件如下:
一、评选条件
- 所修课程无不合格记录,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
- 部分高校对专科生也设定学业成绩门槛(如无不及格记录)。
思想政治表现
- 需参加“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等培养计划;
- 获得道德模范、抗震救灾等社会表彰,或通过“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等平台考核。
综合素质与荣誉
- 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如国家级奖项、省级比赛特等奖);
- 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 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或担任重要社会职务(如汶川马拉松优秀志愿者)。
二、评选流程
个人申请
- 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个人事迹和获奖情况。
学校推荐
- 班级推荐、院系考察、学校审核推荐,形成推荐名单。
教育厅复核
- 通过学校推荐名单的毕业生进入教育厅复核环节,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三、评选比例与政策
比例调整: 2020年起评选比例从1%提升至3%,“双一流”高校和“双高计划”高职院校比例再提高1个百分点;
优先推荐:获国家级奖学金、省级比赛特等奖、优秀志愿者等荣誉者,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享受优先推荐。
四、注意事项
同一项目的不同子项目不叠加计分,以最高得分计算;
评选结果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