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博士生助学金的发放流程和规则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补发条件
若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或通过资格考试前按硕士研究生身份获得助学金,需在正式注册博士后补发差额部分。
入学资格复查问题
新生若入学资格复查未通过,需复查合格次月起恢复发放,并补发停发期间的差额。
档案未到校问题
新生档案未到校时,需到校后次月起恢复发放,并补发停发期间的差额。
二、补发流程
申请操作
通过学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入“研工-奖助管理-助学金补发申请”模块,选择“硕博连读补发”或“入学资格复查补发”等类型,填写补发月份(如2016年10月入学需补发2016.10-2017.07期间的差额)。
审核与发放
学校审核通过后,差额部分将在次月发放。例如:2016年10月入学需补发15000元(按博士标准计算)。
三、注意事项
时效性: 补发需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完成,逾期可能无法处理。 资金组成
特殊情况:部分学校(如重庆大学)对导师未确定等级的博士生,可能按原标准(如1700元/月)发放,待导师评定后再补发差额。
以上流程以学校具体规定为准,建议及时咨询所在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