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大学的绩点计算采用加权平均绩点(GPA)方法,具体规则如下:
一、计算公式
$$
text{GPA} = frac{sum (课程成绩 times 课程学分)}{sum 课程学分}
$$
其中,课程成绩需按学校标准换算为绩点值,学分需记录完整。
二、成绩换算标准
使用公式:
$$
text{绩点} = frac{text{实际成绩} div 10 times 4}{text{满分} div 10}
$$
例如:92分(满分100)换算为绩点为3.68。
4.0积点制
- A+/A:4.0
- B:3.0
- C:2.0
- D:1.0
- F:0.0
部分课程可能采用不同标准,需以学校要求为准。
三、学位要求
学士学位: 毕业总GPA需达到C+(约2.3/20分制)或以上。
奖学金要求:
全免奖学金:每学年GPA≥3.3,最长四年。 - 新生奖学金:每学年GPA≥3.0,可续申最长四年。
四、注意事项
所有课程成绩和学分需在申请时完整提交。- 部分专业(如法学院)可能有特殊要求,需以学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