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春季高考分数计算方式如下,分普通类和艺术类两类说明:
一、普通类(非艺术类专业)
总分由专业技能考试、专业理论考试及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并计算,总分为750分。
各科分值
- 专业技能考试:230分
- 专业理论考试:200分
- 语数外:320分(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
计算公式
总分 = 专业技能考试分数 + 专业理论考试分数 + 语数外总成绩。
二、艺术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
综合分计算
综合分由学考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公式为:
$$
text{综合分} = text{学考成绩} times 50% + text{术科统考成绩} times 1.5 times 50%
$$
例如:学考成绩120分,术科统考成绩180分,则综合分 = 120×0.5 + 180×1.5×0.5 = 180分。
专业录取依据
以综合分排名进行投档,文化课成绩仅作为参考。
三、广播电视编导类
采用特殊计算方式:
$$
text{总分} = text{学考成绩} times 60% + text{术科统考成绩} times 1.5 times 40%
$$
例如:学考成绩150分,术科统考成绩160分,则总分 = 150×0.6 + 160×1.5×0.4 = 162分。
建议:
考生需重点复习专业技能与理论,同时兼顾文化课。具体分数线以当年考试院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