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考总分及排名规则如下:
一、总分构成
改革地区
(如上海、浙江):总分750分,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 3门选考科目(每科100分)。特殊地区: 海南省总分900分,上海市总分660分,高职专科450分。
二、排名规则
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成绩。
改革地区选考科目成绩按全省排名换算,排名前1%的选科可获满分100分。
若总分、单科成绩均相同,可能参考补充测试成绩(体育、艺术等)或生源地高中平均分。
三、注意事项
不同省份试卷类型(全国卷、自主命题)可能导致总分差异,但全国统一采用750分作为基准分。
海南、上海等省份因考试模式特殊,总分与全国主流地区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