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招生录取原则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综合了全国多省的改革实践:
一、基本录取原则
在同一批次和阶段,考生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考生优先被投档。 - 例如:本科一批录取时,先投档分数最高的考生,再投后续考生。
遵循志愿
考生填报的志愿具有逻辑顺序,投档时按顺序检索。建议将最想就读的院校和专业放在首位,增加录取机会。
一次投档
省考试院统一组织模拟投档,正式投档后不再补充。只有当院校未录满时,才会启动征集志愿。
二、投档模式创新
投档到院校专业组
改革前按院校投档,现改为按院校专业组投档,考生需填报包含专业信息的志愿组合。 - 例如:考生需选择“XX高校+XX专业组”,而非单一院校。
专业调剂范围调整
服从调剂仅限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不能跨组调剂其他院校专业。
三、特殊类型招生
分步投档: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在控制分数线上分步录取,先录取专业志愿,再录取院校志愿。 政策性加分
四、其他注意事项
志愿填报建议:考生需结合兴趣、职业规划及高校专业实力综合填报,避免因志愿不当导致退档。
分数排序规则:不同省份对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可能不同,例如先比较语文/数学,再比较外语。
以上原则体现了“以分数为基础、以志愿为依据、以专业为导向”的综合录取机制,旨在促进教育公平与科学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