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校考初试内容因专业方向不同而有所区分,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音乐教育类初试
- 包括声乐、视唱练耳、音乐知识等基础科目,考察学生的基本音乐素养和表演能力。
- 例如:声乐需准备2首同一唱法作品(如歌剧咏叹调需原调演唱),限时3分钟;视唱需识谱、音准、节奏控制及表现力。
专业口试
- 主要考查学生对音乐史、音乐理论、作品分析等知识的掌握情况,可能涉及即兴创作或论述。
二、器乐类初试
乐器表演/演奏
- 考生需演奏2首自备曲目(同一器种),限时4分钟(打击乐需演奏两种不同乐器,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且不得使用伴奏,要求背谱演奏。
- 例如:钢琴需演奏车尔尼299程度及以上练习曲一首及复调乐曲(如巴赫《十二平均律》)。
音乐学理论
- 考查音程、和弦、调性、曲式等基础理论,可能以填空、简答题或乐谱分析形式出现。
三、其他注意事项
曲目要求: 声乐需注意调号范围(如b-e2以内)、演唱技巧(如颤音、滑音);器乐需注重演奏技巧与音乐表现力。 素质面试
建议考生根据报考院校及专业要求,针对性准备曲目和理论知识,并进行模拟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