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初中生三好学生评选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五个维度,具体标准如下:
一、评选条件
- 热爱祖国、集体,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 具备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 身心健康,开朗乐观,有较强的抗挫折能力
学习能力
-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掌握学科基本知识和技能,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为优
- 善于思考,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将知识应用于生活
- 科目竞赛获奖或具有特殊学习成果者优先
身体素质
- 每天坚持锻炼1小时,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85分及以上)
- 残疾学生需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并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劳动习惯
- 热爱劳动,主动承担家务和班级值日,具有勤俭节约意识
- 积极参与学校劳动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
其他要求
- 连续三年获得区县级三好学生称号者优先
- 需通过班级投票、教师评议和家长推荐等环节
二、评选流程
材料准备
- 整理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社会实践记录、体育成绩证明等材料
- 撰写个人陈述,展示综合素质和特长
班级推荐
- 班主任根据评选标准推荐候选人,填写推荐表
- 全班同学投票选举,结果报学校学生管理部门
学校评审
- 学生管理部门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综合评定后推荐至区级评选
- 区级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市级评选
三、注意事项
比例限制: 市级三好学生按高中毕业生总数的3%比例评选,区级按1%评选 特殊群体
评选周期:通常每年评选一次,具体时间由学校通知
建议同学们从日常行为做起,注重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活动,以提升评选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