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高考总分相同时,录取规则主要依据以下原则进行排序和录取:
一、排序规则
- 文史类考生按 语文、数学、外语
三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理工类考生按 数学、外语、语文三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科级分累计比较
- 若基础科目成绩相同,则比较 语文+数学的总和,分数高者优先;
- 若语文+数学仍相同,则比较单科最高分(如数学或语文),分数高者优先。
志愿与随机码
- 所有科目成绩均相同时,按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从优先到低录取;
- 若志愿顺序相同,则通过计算机生成的随机码决定位次,随机码小的考生优先。
二、特殊说明
平行志愿机制: 在平行志愿投档中,考生需填报多所院校及专业,投档时系统按上述规则为每位考生分配一个 排位分
加分与综合素质评价:
部分省份会结合政策性加分、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综合考量。
三、示例说明
假设有两位考生A和B,均以物理为首选科目,总分为580分:
A:语文103、数学123、外语120、物理81、化学73、生物80
B:语文115、数学112、外语119、物理82、化学72、生物80
计算语文+数学总和:A为226分,B为227分,因此B排名高于A。
若A和B的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需比较随机码决定最终位次。
四、注意事项
不同省份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考生查询本省《招生计划手册》或教育考试院发布的 录取规则;
随机码仅用于成绩完全相同的考生,与志愿顺序无关。
通过以上规则,高考系统能够较为公平地处理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确保综合能力较强的考生获得优先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