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龙山县(属于湖南省)的高考总分与全省统一标准一致,为 750分。具体分科情况如下: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均为必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共450分。
选考科目
采用“3+1+2”模式,考生需从物理、历史中选1科(首选科目),再从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中选2科(再选科目)。首选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再选科目以等级分计入,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总结:
无论考生来自湖南的哪个县(包括龙山县),高考总分均为750分,分科规则与全省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