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总分满分及排名规则如下:
一、总分构成
基础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共450分。
综合科目
- 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或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满分300分。
总分
两科合计750分,为高考最终评分标准。
二、排名规则
主要依据
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名,总分越高排名越靠前。
同分处理
- 总分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 若上述科目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文科/理科综合成绩、单科最高分(语文/数学/外语)。
特殊说明
部分省份可能加入补充测试成绩(如体育、艺术等)作为排名依据。
三、注意事项
具体排名方式可能因省份政策略有差异,建议以当地教育考试院最新规定为准。- 新高考模式下,选考科目成绩可能以等级分形式计入总分,影响最终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