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高考总分为750分,具体构成如下: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每科满分150分,总计450分,按卷面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选考科目
- 首选科目: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满分1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 再选科目: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门,每科满分100分,通过等级赋分(30分起点,1分1档)计入总成绩。
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满分1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 再选科目
总分计算方式:基础科目450分 + 首选科目100分 + 再选科目200分 = 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