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高考总分采用“3+1+2”模式,总分为750分。具体构成如下:
- 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每科满分150分,共450分。
选考科目(350分)
- 1科: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满分10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总分。 - 2科:从化学、生物、地理、政治中选择2门,满分各100分,采用等级赋分计入总分。
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满分10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总分。 - 2科
总结:总分=450分(统考)+100分(选考科目1)+200分(选考科目2)=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