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的考勤制度根据学生年级和课程安排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学生考勤制度
全院学生需在每天早上6:30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早锻炼,7:20前进入教室或图书馆早读。若因课程冲突无法参加早读,需提前报备。
晚自习安排
- 一年级: 每周日至周四在固定教室上晚自习(19:30-21:30); - 二年级
- 三、四年级:在公共教室、图书馆或实验室晚自习。 各班需指定考勤人员,每周报送考勤情况,连续旷课3次或累计旷课2次将受到通报批评。
二、教职工考勤制度(坐班人员)
教职工需通过人脸识别或指纹识别方式在7台考勤机签到,代签无效。 - 考勤范围:
食堂二楼、综合报告厅、艺术楼、体育馆、图书馆、中文系办公室、文印室等场所;
- 统计周期:每月26日结算考勤数据。
- 代签、替签将视为旷工;
- 迟到或早退将记录在案,影响个人绩效评估。
三、注意事项
特殊情况处理:
因病、因事无法参加早读或晚自习,需提前向辅导员申请并获得批准;
考勤记录查询:学生可通过学院官网或教务系统查询个人考勤结果。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及漓江校区的考勤管理办法,具体执行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