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绩点的计算方式及相关规则如下:
一、绩点计算方法
绩点 =(课程分数 / 10) - 5
例如:60分对应绩点1.0,100分对应绩点5.0。
学分绩点(GPA)计算公式
学分绩点 =(各课程学分 × 课程绩点) / 总学分
例如:某学期修读8门课,总学分30,单门课成绩与学分乘积求和后除以30。
二、绩点等级划分
| 分数区间 | 绩点值 |
|----------|--------|
| 100-90 | 5.0|
| 89-80 | 4.0|
| 79-70 | 3.0|
| 69-60 | 2.0|
| 59-0 | 1.0|
部分学校可能采用略有差异的划分方式,例如:
90分对应4.5绩点,87分对应4.2绩点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课程学分: 不同课程类型(如必修课、选修课)学分可能不同,需按实际学分计算。绩点用途
- 毕业要求: 需达到最低学分(如154±5学分),与总绩点无关; - 奖学金与评优
- 转专业或深造:部分院校将绩点作为转专业依据。
- 体育、体能等非课程学分不计入绩点计算;
- 60分以下绩点按0计,61分对应1.1绩点,以此类推。
四、绩点与毕业的关系
毕业门槛:
仅当总学分达到要求时,绩点不再影响毕业资格;
绩点补修:未达标者可通过重修课程积累绩点,但需符合学校规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西北师范大学的学分制管理规定及通用绩点计算方法,具体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