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总分采用"3+1+2"模式,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一、总成绩构成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300分)
- 首选科目: 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满分100分,以卷面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 再选科目
二、总成绩计算公式
$$
text{总成绩} = text{统一高考科目(450分)} + text{首选科目(100分)} + text{再选科目(200分)}
$$
其中,再选科目成绩需按等级分计入。
三、其他说明
英语听说成绩:作为选择性考试科目之一,英语听说成绩按卷面成绩折算后计入总成绩(卷面满分60分,折算后满分20分)。
综合素质评价:占总成绩的30%,考察学业水平、社会实践等,由学校自主评定。
四、示例计算
若某考生语文140分、数学130分、外语120分,首选科目物理95分,再选科目化学85分、生物90分,则总成绩为:
$$
450 + 100 + (85 + 90) = 725 text{分}
$$
(注:化学、生物等级分需根据全省排名换算后计入)。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广东高考政策,确保与最新考试模式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