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的等级划分主要应用于选择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其分级规则如下:
一、等级划分标准
等级数量
将考生卷面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
人数比例
- A等级:17%
- B等级:33%
- C等级:33%
- D等级:15%
- E等级:2%(不合格)。
二、赋分规则
赋分区间
- A:100-83分
- B:82-71分
- C:70-59分
- D:58-41分
- E:40-30分
(区间跨度为17-10分,按比例分配)。
计算方法
使用等比例转换公式:
$$
等级分 = 30 + frac{(卷面分 - 最低分)}{(最高分 - 最低分)} times (100 - 30)
$$
(其中最低分和最高分分别为该科目所有考生卷面分的最小值和最大值)。
三、适用范围
仅对选择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实施等级赋分。
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以卷面分直接计入总分,不参与等级划分。
四、注意事项
等级划分和赋分结果与原始卷面分无直接关联,主要反映考生在全省的相对排名。
建议考生结合自身成绩和高校选科要求,合理选择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