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分数折算主要分为统一考试科目和选择性考试科目两类,具体规则如下:
一、统一考试科目(3+1+2模式)
- 每科满分150分,采用卷面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 英语科目总分由笔试和听说考试折算后组成:
- 笔试:卷面成绩×13÷12(满分150分);
- 听说:卷面成绩÷3(满分20分)。
物理/历史
- 二选一,满分100分,以原始卷面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二、选择性考试科目(3+1+2模式)
政治、地理、化学、生物
- 从四科中任选两科,每科满分100分,采用等级赋分制计入总成绩。
- 赋分规则:将原始分转换为等级分(如A等级150-160分,B等级120-149分等),具体公式为:
$$
text{赋分成绩} = frac{(Y_2 - Y)}{(Y - Y_1)} times frac{(X_2 - X)}{(X - X_1)}
$$
其中$Y_1$、$Y_2$为该等级原始分数区间,$X_1$、$X_2$为赋分区间。
三、艺术类考生特殊计算
音乐类: 综合分 = 文化课成绩×50% + 省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主持类
总结
广东高考总分750分,统一考试科目按卷面分直接计入,选择性考试科目需通过等级赋分,艺术类考生采用特殊合成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