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总分为750分,由统一高考科目和选考科目组成,具体分值如下:
-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选考科目
- 首选科目: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满分100分,以卷面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 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门,每科满分100分,以等级赋分计入总成绩。
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满分100分,以卷面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 再选科目
总分计算方式:统一高考科目450分 + 首选科目100分 + 再选科目200分 = 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