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选科评分规则如下:
一、分数构成
文科类: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理科类:物理、数学、英语,物理、数学按150分计,英语按150分计,总分为450分
选考科目
- 从物理、历史中选1门(满分100分),采用 原始分计入总分
- 其他3门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每门满分100分,采用 等级分计入总分
二、等级划分(选考科目)
A+: 前5%(含5%) A
B+:20%-30%(含30%)
B:30%-50%(含50%)
C:50%-90%(含90%)
D:90%以后
三、等级赋分规则
30分(即最低等级为D级)
将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5个等级,对应100-86、85-71、70-56、55-41、40-30五个分数区间
采用等比例转换法则,具体公式为:
$$等级分 = 30 + frac{(原始分 - 最低分)}{(最高分 - 最低分)} times 70$$
转换后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取整
四、示例说明
等级划分示例:某学科原始分前15%的考生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95分,则A等级的原始分区间为[100~95],赋分后对应[100~86]分
合格性考试:选考科目需达到合格线(一般为60分)才能参与等级分转换
五、注意事项
部分高校对首选科目有要求(如物理类限物理),再选科目需符合专业要求
作为高校录取的参考因素,但非决定性因素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权威教育平台的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