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大学入学登记表中“曾用名”的填写要求,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填写原则
曾用名应指在户籍登记机关正式登记并长期使用的名字,如户口簿、身份证等官方文件上的名称。若当前户籍或身份证件中无曾用名记录,则无需填写。
信息一致性
填写时需与户口簿、身份证等原始证件保持一致,避免使用笔名、艺名等非正式名称。
二、具体填写规范
有曾用名时
- 按户籍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填写,优先使用最早、最稳定的名称。
- 若有多个曾用名,建议填写长期使用且未变更过的名字。
无曾用名时
直接填写“无”或留空。
三、特殊情况处理
名字变更未办理户口迁移: 若入学时户口未迁出原籍,曾用名仍需按户籍登记信息填写。 笔名/假名
四、注意事项
填写前建议核对户籍信息,确认是否有曾用名记录。
若曾用名涉及法律纠纷,需谨慎填写并咨询相关部门。
综上,若户籍信息中无曾用名记录,直接填写“无”即可;否则需根据户籍档案准确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