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院校的院长通常担任行政负责人,其职位级别和职责因院校类型和归属而异,具体如下:
- 地方教育系统:
大专院长一般为 副厅级,享受正处级待遇。 - 中央直属院校:部分院校院长可能达到 副厅级或正厅级,例如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
- 负责学校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教学管理、后勤保障、师资队伍建设等。 - 向学校董事会或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属于行政领导岗位。
与党委书记的关系
- 在高校中,党委书记为政治领导,院长为行政领导,两者属于分工协作关系。党委书记通常为副部级,院长多为副厅级。
总结:
大专院长普遍为副厅级行政职务,但具体级别需结合院校性质和隶属关系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