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北省高考政策(石家庄市执行河北省统一政策),高考总分中的200分通常来自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再选部分(即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科中选2科,每科满分100分)。以下是具体说明及表格:
再选科目:考生从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中任选2门,每科原始分满分100分,通过等级赋分转换为最终成绩(总分200分)。
再选科目成绩按以下规则转换后计入总分:| 等级 | 比例 | 赋分区间 ||------|--------|----------|| A| 前15% | 100-86 || B| 35%| 85-71|| C| 35%| 70-56|| D| 13%| 55-41|| E| 后2% | 40-30|
示例:若考生生物原始分82分(排名B等级),可能赋分为85分;地理原始分75分(排名B等级),可能赋分为80分,合计165分(实际分数根据具体排名计算)。
科目类型 | 科目 | 满分 | 计入方式 |
---|---|---|---|
统一高考科目 | 语文/数学/外语 | 450 | 原始分 |
首选科目 | 物理或历史 | 100 | 原始分 |
再选科目 | 化学/生物/政治/地理 | 200 | 等级赋分 |
再选科目的200分需通过等级赋分转换,实际得分可能与原始分不同。
具体赋分结果由考试院统一公布,考生无需自行计算。
如需进一步了解赋分公式或案例,可参考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