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索结果,泉州市针对博士生及博士后人才提供了多项政策支持,涵盖科研资助、安居保障、创新创业等方面。以下是整理后的政策表格:
政策类别 | 具体内容 | 资助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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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工作站建设 | 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 一次性100万元建站资助 | 需经人社部批准 |
工作站考核奖励 | 三年周期考核优秀的工作站 | 一次性15万元奖励 | 优秀比例≤20% |
博士后专项资助 | 每招收1名博士后人员 | 一次性3万元培养资助;中期/期满考核合格后分别给予5万元科研生活补助 | 需与高校联合培养 |
高层次人才认定 | 博士人才可申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或团队 | 安家补助5万-100万元(分层次) | 需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 |
创新创业支持 | 每年单列20个博士人才项目指标 | 最高5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 需通过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申报 |
安居保障 | 无住房的新引进博士 | 免租入住人才房(最长36个月)或5万元安家补助 | 购房补助需符合条件(如首次购房、落户等) |
落户政策 | 实行“先落户、后就业” | 本人及家属可迁入集体户 | 需申报为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 |
事业单位招聘 | 简化招聘程序,可直接考核 | 可使用专项事业编制“周转池” | 适用于事业单位引进博士 |
生活补贴 | 新引进至民营企业或自主创业的博士 | 10万元(分两次发放) | 需缴纳社保满3个月 |
购房补助 | 首次在泉购房的博士 | 8万元(分两次发放) | 需无住房且未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
说明:
政策来源以泉州市2020年出台的《加快引进博士人才若干措》及后续补充文件(如2024年青年人才新政)为主,部分政策需结合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申报需通过“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或“泉州人才港湾”平台。
部分政策(如购房补助)需注意属地财政分担比例及分阶段发放规则。
如需更详细的申报材料或流程,可参考或咨询当地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