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专业类型填写需区分学术型与专业型,并需在表格中明确标注学科门类或专业领域。以下是具体填写方式及表格示例:
学术型博士:填写学科门类(如哲学、工学、医学等)及具体一级/二级学科名称(如机械工程、临床医学)。
专业型博士:填写专业学位类别(如工程、教育博士)及领域名称(如能源动力、临床医学)。
以下为常见表格模板(以同济大学博士学位审批表为例):
字段 | 学术型博士填写示例 | 专业型博士填写示例 |
---|---|---|
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 | 工学 | 工程 |
学科/专业领域 | 机械工程(一级学科) | 能源动力(专业领域) |
研究方向 | 智能制造系统 | 新能源技术与应用 |
注:
若为交叉学科,需按学校要求标注主学科。
专业型博士需在“专业学位类别”后括号注明领域(如“临床医学(内科学)”)。
区分攻读类型:在表格中勾选“普通招考/硕博连读/专业型博士”等选项。
学科代码:部分学校要求填写学科代码(如“085700”为工程博士代码)。
导师审核:专业型博士需注明实践导师(校外导师需标注“校外”)。
学术型与专业型的定义及填写规范。
具体表格模板参考同济大学审批表及兰州大学申请说明。
如有其他特殊要求,建议咨询所在院校教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