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支出转结余的核心在于年度核算后,将未完成或未使用的资金转入结余科目,以便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具体操作和规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 结转:
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终止的资金,需按规定用途转入下一年度。 - 结余:当年预算目标完成后的剩余资金,分为财政拨款结余、非财政拨款结余等类型。
二、操作流程
- 将 收入
和 支出类科目按资金来源和用途分别转入对应结转科目(如“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 - 分析完成项目,将剩余资金从结转科目转入结余科目(如“财政拨款结余”)。结余分配与使用
- 财政拨款结余: 正数可提取专用基金或转入事业基金,负数需由事业基金弥补。 - 非财政拨款结余
三、注意事项
专项资金处理:财政项目补助、科教项目等需单独结转,符合国家规定的可跨年度使用。- 会计制度差异: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的结转规则不同,需按相应制度执行(如医院、政府部门的专项结余管理)。
四、示例
假设某单位年度收入100万元,支出80万元,财政项目补助结余5万元:
- 借: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100万元
- 贷: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 100万元
- 借: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 80万元
- 贷: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80万元。2. 结余计算:
- 业务收支结余 = 100万元(收入) - 80万元(支出) = 20万元,其中5万元财政补助结余转入结余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