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港就业安排申请指南
一、申请资格
非本地毕业生:
需在毕业日期起6个月内递交在港就业申请。
若毕业超过6个月,则需先获得香港雇主聘用才有资格申请。
大湾区校园毕业生:
包括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等学校的毕业生。
二、申请流程
赴港工作同意书。
香港身份证及有效旅行证件(如港澳通行证)。
成绩单及毕业证书或颁发学位机构所发证明信件。
公司证明信/雇佣合约(仅非应届毕业生需要)。
近期证件照。
学生签证(粉签)。
访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官方网站。
选择“网上申请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文件。
等待官方确认信并缴费230港币后获取电子签证。
三、审批时间
非本地应届毕业生/大湾区校园应届毕业生:2星期。
非本地非应届毕业生/大湾区校园非应届毕业生:4星期。
四、注意事项
薪酬福利条件需达到市场水平才会被考虑。
审批时间可能会因个别申请及当时收到的申请数目而定。
五、额外信息
对于211高校毕业生,想要在香港就业,需要先获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工作许可证。
具体申请流程和要求可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的官方网站上找到。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回港就业安排的申请。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在网上递交申请前仔细检查,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