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灵活就业人员购房需满足以下条件并享受相应政策支持:
一、缴存要求
1. 自愿缴存: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者,年满16周岁且未达退休年龄,可自愿以个人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
2. 连续缴存:需连续足额缴存满12个月,且申请贷款前6个月内未提取过公积金。
二、贷款资格
1. 基本条件:符合上海市公积金贷款一般要求(如信用记录良好等)。
2. 首套住房支持: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可享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三、提取与使用
1. 提取范围:除购房、租房、偿还贷款、退休外,可根据生活需要提取公积金。
2. 提取流程:在指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协议后操作。
四、注意事项
1. 贷款额度:参考2024年度缴存标准(月缴存额270-8860元),具体以实际缴存情况为准。
2. 政策时效: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议提前咨询公积金中心了解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