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学生可通过以下补贴政策获得支持,具体适用条件和流程如下:
一、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 城乡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 残疾学生、特困人员中的学生;
- 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补贴标准
- 每人1000元,多重身份不重复享受。
申请流程
- 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学生证及低保证明、助学贷款合同等材料;
- 学校初审后报人社部门核准,资金发放至社保卡账户。
二、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保的单位,按其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缴费部分)。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 福建省: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补贴(不含个人缴费部分);
- 其他地区: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保费,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期限最长2年。
三、岗位补贴
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 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可获1000元补贴;
- 若招用就业困难大学生,还可享受最长3年、每年5000元的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
- 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就业并缴纳社保的,按其实际缴费给予补贴。
四、其他补贴
创业扶持补贴
- 江苏省:毕业5年内首次创业的大学生可申领2000元开业补贴,优秀项目可获得20万-50万元资助。
生活补贴
- 部分地区(如南京市)为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公岗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具体金额根据当地政策执行。
申请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
需提交身份证、学生证、贫困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一般需在毕业前完成申报,部分地区要求在10月30日前提交材料;
各地政策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高校就业指导机构。
通过以上补贴政策,就业困难学生可获得经济支持,降低求职创业门槛。建议及时关注当地最新政策,确保符合条件并申请相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