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就业证的离职流程如下:
一、离职申请与审批
向直接上司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及《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审批流程
部门将申请逐级报请至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人力资源部随后安排工作交接。
二、工作交接与材料移交
交接内容
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完成工作交接,包括工号牌、工作手册、财务借款结算等。
档案与证照转移
- 若原单位有人事管理权,将人事关系转移至新单位;
- 若原单位无管理权,则就业证挂靠原单位人才中心。
三、社保与公积金处理
社保减员
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完成减员手续。
公积金转移
- 劳动关系终止后30日内,单位需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账户封存、托管或转移。
四、其他注意事项
就业证处理: 即使离职,就业证仍由原单位保留(无管理权单位挂靠人才中心),未来新单位需通过工作调动方式接收。 户口迁移
以工作调动身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总结流程图
1. 提交离职申请 → 获批准 → 办理交接 → 社保/公积金处理 → 新单位接收就业证
若单位拒绝办理相关手续,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公积金中心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