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拆迁教师的补偿金额主要依据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及补偿政策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一、经济补偿标准
- 满1年:
支付1个月工资补偿
- 半年以上不满1年:按1个月工资计算
- 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
*计算基数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不足12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
- 若因教师个人原因导致单位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二、其他补偿项目
工资及福利
- 补偿停办前未结工资、年终奖等;
- 社保(养老、医疗、失业等)及住房补贴可能调整。
搬迁与安置
- 包含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及装修补偿(如适用)。
三、法律依据
核心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地方差异
四、注意事项
若教师在拆迁房屋中拥有所有权,可享受所有权补偿;
补偿需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专业律师,结合具体案例确定补偿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