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变动情况在教师业务档案表中的填写需根据不同情况规范操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填写规则
- 所有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外聘教师均需填写《教师业务档案表》中的表1。
- 职称变动信息主要填入表2,需提供近五年内的职称变动记录,若无变动则填写最高职称。
职称变动记录格式
- 按时间顺序排列变动情况,包括:
- 获得时间(如2020年6月)
- 职称名称(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 职称授予单位(如某人事局/厅)
- 人事局/厅备案时间。
二、关键信息佐证材料
职称复印件: 需随表2附上近五年内职称证书的复印件,作为变动记录的官方证明。 原工作单位证明
三、注意事项
应届毕业生:若无工作经历,表2中“原工作单位”栏可填写“无”,但需在备注中说明情况。
信息一致性:填写时需确保表1与表2中的教工号、职称名称等关键信息一致,避免遗漏或错误。
四、其他相关表格
若涉及职称过渡(如职改人员),需额外填写《职称过渡登记表》,内容包括原职称、现职称、岗位等级及过渡时间等,需由学校和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以上信息综合自权威档案管理平台和职称评审规范,具体操作以学校或单位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