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残疾人就业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通过政策引导、能力提升和权益保障等多措并举,为残疾人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具体措施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一、政策扶持与岗位创造
对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并对吸纳残疾人的单位提供超比例安置奖补。
财政补贴与岗位专项设置
- 设立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如保洁、护林员等),按不低于10%比例专项用于残疾人就业。
- 政府采购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享受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等优惠。
创业扶持政策
- 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提供小额信贷、创业培训及场地减免等支持。
-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福利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扩大就业渠道。
二、职业技能提升
针对性培训体系
开发“菜单式”培训课程,结合实际工作需求,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重点提升就业竞争力。
- 针对不同类别残疾人(如已就业人员、农村残疾人)因人施训。
职业适配与就业指导
通过职业规划、岗位匹配等服务,帮助残疾人找到适合的工作;对就业意愿不足者开展职业指导。
三、权益保障与社会环境营造
劳动权益保护
加强劳动监察,依法处理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确保同工同酬、无歧视。
- 机关事业单位在招录时可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保留3年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就业后免评低保。
社会氛围营造
通过宣传残疾人典型、开展助残活动,消除社会偏见,形成尊重包容的就业环境。
- 利用全国助残日等契机,提高公众对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知晓率。
四、其他支持措施
无障碍环境建设: 改善公共设施和职业场所的无障碍条件,降低残疾人就业门槛。 农村残疾人专项帮扶
通过以上措施的综合实施,可有效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强其社会参与度与生活自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