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高校就业补贴申请主要分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和求职创业补贴两类,具体申请条件、流程及标准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 毕业2年内(2018.1.1-2020.1.1期间毕业)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 2025届应届毕业生中,城乡困难家庭成员(低保/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等)或曾获国家助学贷款者,可享受3000元一次性补贴。
申请条件
-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中省驻韶单位按隶属关系参保)。
- 需在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1年内申请。
补贴标准
- 博士1万元/人,硕士7000元/人,其他5000元/人。
- 应届毕业生补贴3000元/人(一次性发放,不可重复申领)。
申请流程
- 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提交申请,上传材料(如社保卡、劳动合同等)。
- 审核通过后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
二、求职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资助
- 补贴标准1万元,贷款额度最高500万元(含企业贷款)。
就业补贴
- 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可申请社保补贴(每月1400元)和岗位补贴(当地最低工资的40%)。
三、注意事项
时效性: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需在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1年内申请,应届毕业生补贴需在毕业当年完成。 材料要求
平台操作: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或“粤省事”扫码登录办理。
建议申请前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政策,确保材料准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