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领取见习就业补贴需通过就业见习基地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 毕业前一年7月1日至毕业当年6月30日的全日制在校生;
-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高职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外地生源)。
二、补贴标准
生活费补贴:
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2025年标准为75%),按月发放至社保卡或银行卡;
每人每月10元;
每人每月200元(由见习基地承担)。
三、申请流程
基地申报
- 就业见习基地每季度末5个工作日内向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包括见习人员名单、工资表等;
部门审核
- 区县人力社保部门5个工作日内核实材料,录入系统并报送市人社部门审核;
补贴发放
- 审核通过后,次月将补贴拨付至见习基地账户,再由基地发放给见习人员。
四、注意事项
补贴不得以工资形式发放,需通过社保卡或银行卡直接支付;
申请前需与见习基地签订《就业见习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