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高校毕业生取消就业报到证后,档案办理方式如下:
一、档案转递原则
就业单位转递
- 机关、国有企业或定向就业单位:档案转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 非公单位就业:档案转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未就业处理
- 档案转至户籍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 部分地区允许在高校保留档案2年(如河南省要求)。
二、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 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或当地公共就业平台(如广西人才市场网、河南省人才服务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申请。
- 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审核通过后打印调档函办理转出。
线下办理
- 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到户籍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 部分高校委托机构(如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支持线上或线下接收档案。
三、注意事项
档案转递需用人单位配合办理社保迁移手续,离职时要求开具离职证明。
选择转递地址时,优先考虑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机构,确保档案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