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就业期间五险的停缴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一、在职期间停缴
1. 单位停缴:需向社保局申请,但需单位同意且符合法定情形(如单位注销等),否则无法办理。
2. 个人停缴:仅限离职或特殊情况(如移民、退休),且需提前向社保局申请。
二、离职后处理
1. 五险停缴:离职后由原单位办理减员手续,医保、失业等险种可立即停缴。
2. 继续缴纳:可选择以灵活就业者身份或新单位续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特殊情况处理
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需暂停缴纳时,应提前向社保局申请并说明情况。
注意事项:
五险是强制性制度,随意停缴可能影响未来待遇(如养老金、医保报销等);
离职后停缴超过60天,医保需重新参保满半年才能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