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就业协议书损坏后 禁止复印,必须通过正式补办流程处理。具体说明如下:
就业协议书具有唯一性,任何复印、翻版或修改行为均无效,需以原件为准。
补办流程
- 声明作废:在就近报刊刊登声明作废,并保留报纸原件。 - 提交申请:携带声明作废的报纸、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署的书面申请及损坏协议原件(一式3-4份),到学校或当地人才中心办理补办。 - 审核备案:学校或人才中心审核通过后,补发新协议并登记备案。
在就近报刊刊登声明作废,并保留报纸原件。 - 提交申请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就业的重要凭证,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
注意事项:
若已签订劳动合同,无需补办就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