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信息,失业人员就业率这一表述存在概念混淆。失业率是衡量劳动力市场供需状况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
text{失业率} = frac{text{失业人数}}{text{劳动力总数}} times 100% = frac{text{失业人数}}{text{就业人数} + text{失业人数}} times 100%
$$
其中:
失业人数:指有劳动能力且未就业的人口;
劳动力总数:包括就业人数和失业人数。
说明
就业率是反映在业人员占劳动力总数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
text{就业率} = frac{text{就业人数}}{text{就业人数} + text{失业人数}} times 100%
$$
失业人员本身属于劳动力的一部分,因此 失业人员就业率这一表述不成立。若需描述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情况,可计算 再就业率,公式为:
$$
text{再就业率} = frac{text{再就业人数}}{text{失业人数}} times 100%
$$
其中 再就业人数指失业后重新就业的人数。
补充说明
不同国家或地区对失业率的计算可能采用差异化的定义和统计口径。例如,美国通过家庭调查数据计算失业率,而中国主要采用城镇登记失业率作为官方指标。建议根据具体研究或政策需求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