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广东省自2019年起取消暂缓就业政策,毕业生无需主动办理取消手续,即可享受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就业、升学待遇。以下是具体说明:
广东省于2019年4月8日宣布取消暂缓就业政策,实行“择业期”政策,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自动获得与应届毕业生相同的就业、升学权益,无需额外申请。
办理条件
- 暂缓就业期间已落实具体单位的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领取《就业报到证》。
- 若在暂缓期间未就业,需在暂缓期满后10天内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办理流程
- 提交材料: 暂缓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如有)、接收函(如有)。 - 办理地点
- 办理时间:原政策规定每周二、周五办理,但最新政策可能调整,建议提前电话咨询。
- 暂缓就业期间若需落户或转出户口,需凭《就业报到证》到户籍地或学校相关部门办理。
- 若暂缓就业协议遗失,需先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证明,再补办手续。
总结:
当前广东省毕业生无需主动取消暂缓就业,暂缓期满后自动享受应届毕业生政策。若需办理相关手续,建议提前咨询就业指导中心确认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