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开具未就业证明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或市外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
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等就业状态证明。
二、办理流程
向常住地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提交申请;
社区或街道办核实材料真实性,确认无业状态;
审核通过后,由社区或街道办出具《未就业证明》。
三、办理地点
社区/街道办:常住地社区居委会或乡镇劳动保障站;
人才市场:档案所在地人才市场(如广州、深圳等地)。
四、注意事项
部分地区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在线申请,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证明有效期通常为6个月,需及时更新就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