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就业单位不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权:
一、行政投诉与处罚
可向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交投诉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身份证明等,要求责令单位限期补缴社保。
申请行政强制措施
社保部门可对逾期不缴社保的单位处以应缴金额1-3倍的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0-3000元。
二、法律诉讼途径
直接诉讼要求补缴
劳动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及因未缴社保导致的损失(如医疗费用、工伤赔偿等)。
追讨滞纳金与罚款
若单位逾期仍不缴社保,可要求支付欠缴金额0.5%-3%的滞纳金,并主张罚款金额。
三、其他维权措施
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未缴社保属于法定解除情形,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主张赔偿损失
若因未缴社保导致工伤、疾病等,可要求单位赔偿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等直接损失。
四、注意事项
证据收集: 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是维权的关键。 时效性
灵活就业人员:可直接向社保局申请补缴,无需通过劳动仲裁。
建议优先通过社保部门投诉或仲裁解决,若涉及大额赔偿或复杂纠纷,再考虑诉讼。维权过程中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