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学院就业工作奖励方案的范本,结合了多个高校的实践案例,供参考:
一、总则
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就业工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学院社会影响力。
覆盖全体在职教职工及与学院有业务关系的教师。
以学院创收经费为主,部分项目可能纳入学校专项拨款。
二、奖励对象与条件
(一)个人奖项
- 条件:成功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就业奖项、重大科研项目或企业合作项目。
- 奖励:荣誉证书+5000元奖金。
就业质量奖
- 条件: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两年达90%以上,且就业岗位与专业对口率高于80%。
- 奖励:集体荣誉证书+3000元奖金。
就业基地开拓奖
- 条件:与5家以上优质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或引入重大投资项目。
- 奖励:团队奖金+1.5万元。
优秀就业指导教师奖
- 条件:指导学生获得校级及以上就业竞赛奖项,或学生就业满意度达95%以上。
- 奖励:荣誉证书+2000元奖金。
(二)集体奖项
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奖
- 条件: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排名学校前三,或就业质量指标达标。
- 奖励:3000元奖金+集体荣誉证书。
就业工作进步集体奖
- 条件:就业率或就业质量较上一年度提升10%以上。
- 奖励:2000元奖金+集体荣誉证书。
就业工作创新奖
- 条件:创新就业指导模式或方法,取得显著成效。
- 奖励:1.5万元奖金+荣誉证书。
三、奖励标准与方式
荣誉表彰:
颁发荣誉证书,公开表扬优秀个人或集体。
物质奖励:根据贡献大小发放奖金,如500-5000元不等。
推荐信:优秀个人推荐至省级及以上就业平台。
四、实施机制
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选,经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每年毕业季结束后进行评选,次年春季表彰。
建立奖罚公示制度,确保公平公正。
五、附则
调整机制:根据学校发展调整奖励标准,需经校务会议通过。
争议处理: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以上方案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调整,建议结合就业工作重点(如签约率、升学率、校企合作等)设置专项奖项,并注重过程管理(如量化考核、学生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