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就业前辞职的办理流程,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具体步骤如下:
一、辞职前的准备
仔细阅读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确认是否存在服务期限、违约金等限制性条款,明确辞职的条件和流程。
提交书面申请
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提交辞职报告,试用期内教师仅需提前3天通知。申请书应包含辞职理由及去向说明。
二、单位审批流程
单位内部审批
单位收到辞职申请后,需在3个月内办理离职手续。普通教师需经校长审批,特殊岗位可能需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自动离职情形
若未提交书面申请或擅自离职,将按自动离职处理,档案、工资等关系不转移。
三、离职手续办理
工作交接
完成工作交接,包括教学资料、学生管理档案等,并与同事、学生及家长做好沟通。
签署解约书
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需与单位签订解约书,明确离职生效时间。
档案转移
持单位开具的调档函至新单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原单位需在3个月内完成。
四、其他注意事项
社保公积金处理
办理离职手续后,需到社保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停缴手续,并提供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是后续求职的重要材料,务必确保内容完整(如离职原因、工作年限等)。
法律权益保护
若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或拖欠工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特殊情况说明
服务期限制: 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或研究生,通常需履行3年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辞职。 事业单位差异
建议办理离职前与单位确认具体流程,保留好书面申请及沟通记录,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