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就业证明的开具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分两种情况说明:
一、常规就业证明(适用于本地户籍人员)
1. 办理地点
- 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
2. 所需材料
-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 户口簿
- 本人二寸证件照2张
- 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需提供毕(肄)业证书
- 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和《劳动力登记表》
- 若在居住地办理,需提交《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表(回执)》
二、特殊就业证明(如台港澳人员)
1. 办理流程
- 用人单位通过涉外就业网上申报系统申报
- 提交材料:营业执照/登记证、旅行证件及签注、健康证明、劳动合同/委派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 完成审批后,由涉外就业办事窗口核发《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注意事项:
本地户籍人员建议优先选择户籍地办理,材料需齐全且符合规范
台港澳人员需注意证件有效性及材料真实性
具体流程可能因政策调整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