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离职后能否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体流程如下:
一、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
若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等级,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
,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其他情形
包括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过错(如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保、篡改离职原因等)导致离职。但需注意,若因用人单位过错离职,需在离职后1年内通过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超过1年可能超过诉讼时效。
二、失业金的领取条件(与就业补助金不同)
缴费年限要求
需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缴费期间未中断。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如单位未缴社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或《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如单位破产、裁员等)。
办理失业登记
需在离职后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并取得《失业证》。
三、领取流程(以失业金为例)
单位办理报备
用人单位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15日内向社保局提交解聘通知书、缴费证明等材料。
个人申领手续
失业人员凭身份证、失业证到社保局申领失业保险金,部分地区支持线上办理。
待遇发放
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至银行存折,领取期限根据缴费年限确定(累计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12个月,与后续失业期合并计算不超过24个月)。
四、注意事项
时效性: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主张。 材料准备
地区差异:具体标准及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若不符合上述条件,离职后无法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并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