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就业指导相关流程和材料要求,办理就业指导需根据个人就业状态选择不同途径,具体如下:
一、就业登记办理
- 城镇户籍劳动者:社区初审→街道审核→旗县(市区)就业局审批核发
- 进城求职农村牧区劳动者:常住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审核→旗县/市区就业局审批核发
-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由申领机构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审批核发
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或肄业证书
- 补充材料: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技能资格证明、劳动合同、失业登记证(需符合条件)
办理时效
- 劳动者需自就业/失业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
二、就业手续办理(以2018届毕业生为例)
办理机构
-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所需材料
- 身份证、户口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1寸照片2张
办理流程
-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办理
- 可委托学校统一办理,需提供档案及上述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就业证与失业证: 天津户籍人员办理失业证需到市人社局,非天津户籍人员(含毕业生)需通过学校统一办理 报到证改派
材料审核:需确保材料齐全,如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建议办理前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官方公众号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